無勞動合同臨時工工傷賠償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1K

一、無勞動合同臨時工工傷賠償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無勞動合同臨時工工傷賠償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制度沒有臨時工的概念,如果符合非全日制用工關係的特徵,因工受傷的,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無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工傷事故中如何認定勞動關係?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平均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已經超過4個小時,實際上建立的就是勞動關係,沒有勞動合同並不影響工傷賠償,勞動者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先申請工傷認定,有工傷認定書的,才能享受工傷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