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棚户區改造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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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相關部門強調,在2020年,北京以及我國其他地方需要完成棚户區的改造工作。為了吸引投資方參與棚户區的改造工作,北京市政府實施了一些優惠政策,為了保障改造人民的基本生活,制定了北京棚户區改造補償標準,在改造工作開始後,需要按照該標準進行補償。

北京棚户區改造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北京棚户區改造補償政策

1、貨幣補償政策

由評估確定的房屋價值補償、綜合困難補助、平房、簡易樓住宅困難補助及住房困難家庭補助幾部分構成,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同時可申請購買定向安置房。

2、產權調換政策

被徵收房屋按照“徵一還一”的標準執行,按照“先簽先選”的原則簽約選房。其中,被徵收房屋為平房,安置面積≥(原建築面積 15)×1.5;被徵收房屋為簡易樓,安置面積≥(原建築面積 10)×1.5;被徵收房屋為成套房屋,安置面積≥原建築面積×1.5。

3、提前搬遷獎政策

在房屋徵收決定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屆滿前完成簽約並按要求10日內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萬元的標準給予提前搬遷獎。逾期未完成簽約搬遷的,按照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遞減,直至遞減為零。

工程配合獎:被徵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簽約並按要求10日內搬家交房,且被徵收房屋未進入司法強制執行程序的,給予10萬元的工程配合獎。

二、北京棚户區改造淨地出讓政策

1、淨地出讓後獲得的出讓收益,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後,專項用於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的週轉以及危房棚户區安置房建設。

2、改造後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

3、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費還貸項目除外)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

4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税先繳後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準户型增加的建築面積部分,營業税等税種由地方税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

5、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摘牌的商品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準結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

6、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

7、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

8、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於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政府所有,由區政府負貴日常管理。

三、北京棚户區改造毛地出讓政策

1、市財政籌措危房棚户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包括開發企業上繳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上繳的税費地方留用部分,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等),建立專户,專款專用。

2、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

3、涉及危房棚户區開發改造項目的各項税種全額徵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税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餘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危房棚户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户,專款專用,定期審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前兩者是不能兼得的,那些配合工程實施的,還有配合獎。政府在改造前需要制定改造方案,確定工程的開工、竣工時間,改造後的房屋是需要納入產權管理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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