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區改造土地使用證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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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相較於城市中其他住房,其結構簡陋,居住擁擠,以及居住環境差等。因此,為了順應當地的經濟發展,棚户區改造是必然的。棚户區改造肯定會觸及到住户的房屋,土地等,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棚户區改造土地使用證有補償嗎?接下來,小編為您解答這一問題。

棚户區改造土地使用證有補償嗎?

一、棚户區改造土地使用證有補償嗎?

棚户區改造,徵收拆遷依據的是國務院令第590號,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該條例其第三章,規定的是補償。具體可以查看。依據該條例的規定,補償的核心是房屋,房屋的價值補償依據不低於周邊新建商品房的市場價。而對於除去房屋所佔土地之外的土地是要補償的。

二、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棚户區改造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是時代發展的必然,對我們自身也是很有好處的。因此,在不損害自身權益的前提下,應當給予支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棚户區改造土地使用證是有補償的。一般而言,補償的核心是房屋,至於其他方面,還是要結合實際具體來看。如有疑問,可以諮詢當地的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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