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費屬於財政收入的範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一、土地使用費屬於財政收入的範圍嗎?

土地使用費屬於財政收入的範圍嗎?

土地使用費是指外商投資企業通過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者除外),國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償使用土地的費用,是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交納的費用,它是調節使用土地資源的手段之一,是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

二、土地使用費與耕地佔用費的區別

土地使用費與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國家對使用土地的國內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土地使用費與耕地佔用費區別如下:

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以上海的土地使用費來説:

土地使用費是指使用土地資源性質的費用,不含拆遷安置費用和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土地使用費根據地理環境和條件、土地使用用途確定分為五類十級,收費標準按平方米計算,最高每平方米為人民幣170元,最低每平方米0.5元。

土地使用標準調整以後,合營企業按新的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但在合營企業開始用地的五年內不調整,另外按營業額的百分比繳納土地使用費的不作調整。

取得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以拍賣、出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即一次性買斷該塊土地若干年的使用權;另一種方法是以租賃或按月繳納土地使用費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以這兩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均應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核定費用,按月、及時、足額繳納土地使用費,否則,將失去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費每三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範圍最高不超過原收費標準的30%,凡在調整範圍內的,均執行新標準。

外商投資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項目的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辦法執行徵繳土地使用費。耕地佔用税,是指國家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其佔用耕地的面積徵收的一種税。

土地使用費作為一項國家的財政收入,在土地資源的調控的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土地資源十分緊張的時候,可以適當的提高土地使用費的價格,不僅環節土地資源緊張的問題,還能對土地污染、以及土地資源浪費形成一定的警戒作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