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期房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是什麼?

一、期房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是什麼?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貸款銀行與抵押人簽訂抵合同後,雙方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是抵押合同生效必備的一道手續。從抵押登記的形式來看,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以預售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是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預售商品房在抵押權設定時,抵押人並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抵押人對預購的商品房享有的權利是一種期權,因而,貸款銀行和抵押人可持依法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期房)辦理事會抵押備案手續。在辦理抵押備案手續時,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頂售許可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再正式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人們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籤預售合同。期房制度由於有各種利弊,目前在中國有取消的趨勢。

二、期房抵押貸款的優勢分析

(1)先期預購,户型、位置利於選擇。由於訂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銷售工作剛剛開始,開發項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購房者有了比較大的選擇餘地。

(2)價格能給予較大的優惠,一般為5%~10%,甚至更多。開發商開發一個樓盤一般需要1年~2年的時間,甚至更長。為了及時收回現金,對購買期房持極大的歡迎態度。

(3)付款輕鬆,隨施工進度付款,一般分為三次。首次付款時間為取得預售證時,一般僅付1萬元~2萬元的定金和總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時間是工程進行到一半時,付款額約為總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時間為房屋已經交工或即將投入使用時,購房者將餘下的款項付完,同時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也可選擇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交付全款,可獲得更大的優惠。

(4)工程質量隨時可見,便於監督和提出意見。從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購房者就可隨時去觀看工程進度,對於房屋結構、牆體構造、水暖電等設備管路、管線、接口這些建好以後不易觀察的部分,這時都可一覽無餘。

隨着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購置自己的房產,那麼因為房屋的價格過於高昂,所以在購房時一定要謹慎小心,同時也是需要與對方簽訂購房合同的,在購房合同中也是需要寫明購房的具體信息和相關金額,同時也是可以將房產進行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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