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徵地拆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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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程序:

新農村徵地拆遷程序

1、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徵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徵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後,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徵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徵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説明書,並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徵地審核與批覆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説明書和有關方案後,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徵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

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徵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二、農村房屋拆遷程序

1、用地單位申請領取規劃用地許可證

2、申請拆遷許可

用地單位須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許可;

3、進行拆遷宣傳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佈拆遷公告

5、暫停有關活動

拆遷人取得徵地或者佔地批准文件後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在用地範圍內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停辦入户和分户等。

6、拆遷人向房管部門確定拆遷實施方案

拆遷申請人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擬定的拆遷活動作出安排,主管機關以備案的方案作為監督其拆遷活動的依據。

7、拆遷人委託評估機構對被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建築物等進行拆遷評估

8、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9、拆遷安置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新農村徵地拆遷程序。對於農村的徵地拆遷都有嚴格的執行程序,相關部門必須按照這個程序執行才可以保證以最大的效率完成徵地拆遷工作。對於徵地拆遷的補償安置工作,也需要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相關的標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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