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區宅基地買賣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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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區宅基地買賣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非北京本市人民想在北京市購買一套房產的話,用天方夜譚來説其實也並不過分。北京市就是地皮的價值也是非常高的。所以現如今很多人把目光瞄向了北京郊區範圍內的一些宅基地,如果政府不加以把控的話,那麼宅基地將很快被過度開發和使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北京郊區宅基地買賣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一、北京郊區宅基地買賣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具體的買賣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二、農村宅基地買賣流程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户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户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更名手續。

北京郊區的宅基地在進行買賣的時候是有條件限制的,最主要也是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行中,並且轉讓行為必須徵得集體組織的同意等,因此外來人口想要在北京郊區購買宅基地的話也是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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