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買賣政策2021試點地區的準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宅基地買賣政策2021試點地區的準則是什麼

目前在我國有些地區可能已經針對宅基地的改革推出了一些適用的政策開始試行。但是,所有的對於宅基地的使用,都需要充分保障農民的基本利益不會遭到損失,還有就是我國的宅基地不會造成流失。宅基地政策的宏觀調控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試點地區的準則是什麼?

一、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試點地區的準則是什麼?

1、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户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

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户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税!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税!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户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户的農民,他們村裏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已經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二、買農村房屋要注意什麼?

如果你打算購買農村房屋,必須要注意兩點:

1、不要塗改宅基地使用證書,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員會在塗改後的宅基地使用證書上加蓋公章後塗改就成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證書,不是證明你對所購農村房屋享有所有權所必需的。宅基地使用證書是當地區、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頒發的,只有當地區、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宅基地使用證書的塗改才是有效的。

他人塗改宅基地使用證書是違法的,而且,有可能構成犯罪。當然,最好能讓當地區、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在原宅基地使用證書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給你頒發新的宅基地使用證書;如果不能,不必強求。因為從登記制度的設定目的來看,登記的作用在於公示,即世人周知該權利的存在。登記是房屋所有權的變動宣示,而非房屋買賣合同,不是房屋買賣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係必須要件,沒有辦理過户登記並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購買農村房屋以後進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築宅基地佔地面積範圍內翻建,不能擴建到附近耕地面積範圍。如果擴建需要佔用耕地、田地面積,則需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如果未經審批就增加建築佔地面積,則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築。

目前各試點區在辦理宅基地的時候,需要完善土地的徵收制度、在工作中總結經驗、完善宅基地的改革制度、建立比較完善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如何充分的利用宅基地、調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是需要不斷加強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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