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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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是相關法律規定允許的。那麼,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最新方式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宅基地使用權轉有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方式:

1.交換宅基地使用權

交換宅基地使用權,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之間以交換意思表示為特徵,將相互享有使用權的宅基地進行交換,雙方之間互找差價或者不找差價的合同行為。

2.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人將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由他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為。

3.租賃宅基地使用權

租賃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人將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以租賃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為。

4.入股方式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以入股的方式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人將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並獲得股息的行為。

5.贈與

贈與是指宅基地使用權人將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以作業方式轉讓給他人,他人無償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行為。

宅基地使用權轉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l53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法律並不禁止農村村民住房的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而“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故法律允許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併轉讓,只是禁止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主體有一定的範圍,宅基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轉讓給村外人員,該受讓人必須在本村落户並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且該成員必須符合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即一户一宅且面積符合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房屋同時轉讓。轉讓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後,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主體是有一定範圍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轉讓給村外人員,該受讓人必須在本村落户並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即一户一宅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房屋同時轉讓,並履行相關的登記和審批手續,而且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不可私下買賣,非法交易。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宅基地轉讓的方式有不同的種類,在實踐中,不管宅基地的轉讓權人行使哪一種轉讓方式,都需要遵循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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