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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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中國經濟飛速發展,中國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很多地方農村住的是舊房危房。這些村民沒錢建新房只能選擇住下去,但是這樣下去隨時會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國家也出台一些農村舊房翻新改造政策規定,那麼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有哪些?

一、農村舊房改造政策範圍是什麼:

農村危房經鑑定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鄉鎮(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户自建為主,農户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並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户選擇有資質的建築企業統一施工。

二、農村舊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有哪些:

1、改造方式

(1)、農村危房經鑑定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鄉鎮(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户自建為主,農户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並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户選擇有資質的建築企業統一施工。

(2)、在住户自願的前提下,經鄉鎮村協調,由不屬於危改對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經鑑定)有償置換給危改户居住,騰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統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換雙方實現雙贏,間接地讓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堅持以分散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可優先安排任務。

2、改造要求

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農村貧困人口住房面積和總造價,絕對禁止因改造而出現致貧現象發生,新建住房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鄉鎮政府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羣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改造後住房須建築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後住房建築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築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各鄉鎮(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制可分步建設的農房設計方案並出台配套措施,指導農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時又便於農民富裕後擴建。農房設計要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築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

3、質量標準

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為前提,充分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有條件的可推廣使用節能建築,鄉鎮(區)管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過程中嚴把質量標準關,確保改造後的房屋“安全、實用、經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綜上所述可知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是從三個方面考慮的,一是舊房翻新對象,對象要求是經濟困難的貧困户家庭。二是改造方式,主要以農户自建為主,也可政府統一建設,且對於新房面積根據家庭人口嚴格要求不得超過限定面積。三是改造質量,房屋改造質量應符合安全,實用,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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