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農村房屋翻新規定:農村危房改造範圍是全縣鄉、鎮(區)農户,居住在被確定為整棟危房(D級)和局部危房(C級)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户等貧困户。優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按照優先幫助住房危險、經濟貧困的農户解決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一、改造方式:
1、農村危房經鑑定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鄉鎮(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户自建為主,農户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並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户選擇有資質的建築企業統一施工。
2、在住户自願的前提下,經鄉鎮村協調,由不屬於危改對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經鑑定)有償置換給危改户居住,騰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統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換雙方實現雙贏,間接地讓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堅持以分散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可優先安排任務。
二、改造要求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農村貧困人口住房面積和總造價,絕對禁止因改造而出現致貧現象發生,新建住房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鄉鎮政府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羣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

農村舊房翻新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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