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宅基地買賣政策 - 宅基地政策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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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宅基地買賣政策,宅基地政策為什麼?

我國,城市宅基地已經越來越少,而農村還是家家户户擁有宅基地,並在其上面建房,作物。農村農户往往認為,我在這裏建了房子,我就擁有這塊土地的所有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農户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是屬於集體所有的。現在小編就上海宅基地買賣政策,最新宅基地政策為何的問題進行解答

1、上海宅基地買賣政策

農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在我國主要是限於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它是為了滿足農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後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2、上海最新宅基地政策

一、鄉村居民準繩上只能有一處宅基地

對依法批准遷建住宅後應撤除房屋的宅基地,不予肯定使用權,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土地運用權,統一佈置運用。不按規則撤除原有房屋退還宅基地,作非法佔地處置。

二、凡按一九八三年十月七日《上海市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施行細則》試行的規則依法辦理建房用地批准手續,並肯定宅基空中積的,依照批准面積核定。

現宅基地實踐運用面積少於規則的規範面積,按實踐運用面積核定,差額不補。

只批建房間數不包括棚舍,沒有明白用空中積的,以建房間數佔空中積加1.2倍核定宅基地總面積,以上核定的佔地總面積不得超越300平方米。

三、凡契合縣人民政府分户建房規則而尚未分户建房的,其現有宅基地沒有超越分户建房用地合計面積規範的,按現有宅基空中積核定,差額不補;對不契合分户建房規則的,只能按一户用地規範核定宅基空中積。

四、一九八三年十月七日《上海市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施行細則》試行發佈以後未經拆遷、翻建的宅基地,準繩上按實踐運用的宅基空中積肯定運用權。

五、經過合法的房屋繼承獲得宅基地的,準繩上確認其宅基地運用權。

經過合法的房屋贈與、購置房屋獲得宅基地的,準繩上也可確認其宅基地運用權,如接受人已有宅基地的,兩處合計面積最多不得超越300平方米。

六、原竹園地、自留地、經批准改動為宅基地的,按批准的宅基地的面積確認運用權,超越合法批准的,按超佔用地處置。

七、對超佔宅基地不予肯定運用權的,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切權人按規則收回,不能收回或收回後無法佈置運用的,依據審批權限,經批准後由該農户暫時運用,以後遇國度或集體徵用運用時,應無條件退出。

八、鄉村宅基地經村、鄉兩級審核後,應張榜發佈,對契合'權屬合法、界址分明、面積精確'規範的,確認其運用權,由縣、區人民政府核發宅基地運用證。

九、宅基地範圍的劃定。

有圍牆的,以圍牆範圍劃定。

批准建房時經界明白的,按批准的經界劃定,批准建房時經界不明白的,按實踐運用的現狀劃定。

兩房合用磚牆的,以磚牆歸屬為界;相鄰兩户的場地以磚牆歸屬的延長線為界,屋前屋後範圍按實踐運用情況肯定。

村莊內已有道路、規劃通道和排水溝,不劃入各户運用範圍;現以場院作自然通道,而無規劃通道的,該自然通道劃入各户運用範圍之內,在運用證上應註明'不得梗塞'。

一處宅基地中有幾户共用,且難以劃分運用範圍的,可作共用途理。各户可先自行協議分攤運用面積,若協議不成,則按各户建築面積不包括棚舍面積的比例分攤共用面積。

十、鄉村非農業户口居民宅基地運用權可參照本意見確認,其用地規範按《上海市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施行細則》試行規則核定。

十一、上海市土地管理局滬土1987郊字第87號文如與本意見有矛盾的,按本意見辦理。

以上確權意見只適用於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運用的宅基地。

十二、各縣土地管理局、各區規劃土地管理局,可依據本意見制定合適本地實踐的鄉村宅基地確權意見,報各縣,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以上就是對上海宅基地買賣政策,最新宅基地政策為何問題的解答。宅基地的買賣是不可以單獨進行買賣的,可以和房屋一起買賣,並且不是一個村的村民是不可以進行宅基地房屋買賣的,其他的人員之間的買賣,風險較大,不一定能得到法律保護。若對相關問題還有不瞭解的地方可詳細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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