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非職務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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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非職務發明專利

大家知道什麼是非職務發明專利嗎?顧名思義就是指不是因為職務原因進行的發明創造。現實中,對非職務發明專利的認定是很重要的,而確定非職務發明專利的歸屬也是比較難的。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一一解答。

一、如何認定非職務發明專利

非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職務之外沒有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發明人、設計人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條件,但與單位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了歸屬發明人、設計人約定的,應從其約定,歸屬發明人、設計人。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1)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二、非職務發明專利權歸誰

對於非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屬,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或共同設計人。

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相信大家在閲讀了上述內容後,應該知道該如何認定非職務發明專利了吧。而對於這樣的發明專利,毫無疑問應該歸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同時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實踐中,我們要區分職務專利與非職務專利,他們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千萬不能弄混淆,要清楚的作出認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棗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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