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職務發明創造與非職務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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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區分職務發明創造與非職務發明創造?

如何區分職務發明創造與非職務發明創造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職務發明, 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如果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是 不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且規定,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馬上要求職務專利歸個人也不現實,就需要在個人和國家之間找到一個平衡,如對發明人的專利權轉讓給所在單位的價碼做出文字界定,這樣就可兼顧雙方利益,實現政策的逐步突破。並且需要立法,或者對現行法律做一個修訂。

二、自己申請專利流程是怎樣的?

1、提交文件:發明專利申請應提交文件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説明書、説明書附圖、説明書摘要及其文件。

2、受理: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專利申請文件發受理通知書,確定專利申請給予專利申請號,於缺少必要申請文件或者其違反律要求情形給予受理

3、初步審查:專利局收申請文件首先申請文件、費用繳納等情況作形式審查初審合格申請要根據通知進行修補或陳述意見。

4、公佈:發明專利申請經初審合格進入階段專利局經初步審查,若符合專利要求自申請起滿十八月即行公佈,專利局根據申請請求早公佈其申請

5、實質審查:自申請日起3年內,專利局根據申請隨提請求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期間沒提請求,該申請即視撤由於抗力或其理由沒及提請求具證明再提請求,專利局認必要時候自行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如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需要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覆。

6、授權:審查最終合格後,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表明同意授權。收到授權通知書後,申請人進行授權登記後,專利授權公告生效,拿到專利證書。

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是很好界定的,但凡是職務發明的,這項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就一定是歸用人單位所有的用人單位前期給職工提供各項條件,目的就是為了利用員工的智慧給公司創造利潤。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公司想要專利權的話,除非員工同意轉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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