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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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深化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了加快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的步伐,根據勞動部的安排,結合郵電企業的實際情況,現提出如下意見。

頒佈單位:信息產業部(含郵電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92-05-11

實施時間:1992-05-1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進一步提高對深化企業勞動制度改革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改革的緊迫感

深化企業勞動制度改革是為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需要,進一步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合理配置勞動力,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推動生產力的發展。郵電企業現行的固定工制度存在的兩個“大鍋飯”“鐵飯碗”、鐵交椅”,影響企業和職工積極性的發揮,職工缺乏危機感和競爭意識,勞動效率不高、出勤不出力、勞動紀律鬆弛的現象仍然沒有完全得到克服。當前有些企業排班工時不足,工時利用率低,有的有效工時還不足排班工時的百分之八十,這説明郵電企業的勞動潛力仍然很大。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深化企業勞動制度改革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來解決。因此,各級領導必須充分認識深化勞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各項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下決心把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逐步引向深入。

二、深化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的目標

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要本着既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失時機;又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漸次推進。通過改革逐步建立起“國家宏觀調控、企業自主用工、多種形式並存、全員勞動合同”的新型勞動制度。

根據上述目標,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大體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鞏固和完善現行勞動合同制,積極穩妥地進行改革固定工制度試點。

第二步,推廣全員勞動合同制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進而在郵電企業全面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現企業自主用工。

上述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的兩個步驟,總的設想在“八五”期間走完第一步,邁入第二步。“九五”期間全面實現第二步目標,建立起新型的郵電企業勞動制度。

要完成上述勞動制度改革任務,各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在改革的進度、力度、時間安排和改革措施等方面作出切合實際的安排,不搞一刀切。在改革中要注重認真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思想承受能力,保持職工的思想穩定和社會安定。在已經實行的勞動合同制的基礎上,通過完善改革措施,推行優化(合理)勞動組合,實行崗位合同管理,在此基礎上,逐步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使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做到逐步推進,平穩過渡。

三、當前,在勞動制度改革中要抓好的幾項工作

(一)鞏固和完善勞動合同制,繼續推選多種用工形式。

鞏固和完善現行勞動合同制重點是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合同管理,根據郵電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合同期限。可以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可以訂立以完成一項生產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要生產工作崗位需要,職工又符合上崗條件,並願意長期從事本崗位工作,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長期使用下去,一直用到退休;當合同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時,可以按合同規定,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對於不適於訂立長期合同的工種或崗位,或者由於職工個人原因不宜訂立長期合同的,可以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屆滿應即終止;如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對於某些生產工作也可以訂立以完成一項生產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後合同應即終止。

繼續推行多種用工形式。在鄉郵投遞員和駐段線務員中繼續實行招收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制度,並建立正常的運行機制;充分利用社會力量,發展委辦、代辦;合理使用臨時工、季節工。

(二)認真做好改革固定工制度的試點工作

當前深化勞動制度改革,各地方政府非常重視,已經積極行動起來,形成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郵電企業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可根據地方政府的安排和要求,結合郵電企業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在試點工作中凡涉及有關勞動工資計劃和工資制度、標準等方面的問題,要按照郵電部的統一規定執行。

逐步擴大優化(合理)勞動組合的試點範圍。對於已經實行優化勞動組合的企業要按照勞動部《關於繼續做好優化勞動組合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和規定的“優化勞動組合的標準”進行對照檢查,找出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改革措施,建立起優化勞動組合的動態機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化勞動組合試點範圍。凡是領導班子較強,基礎工作較好,生產任務飽滿,實行了承包經營責任制,經營管理較好的企業,要推行優化(合理)勞動組合,做到勞動力的合理配置和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的最佳結合。對於勞動密集型生產,要根據生產流程、生產任務和質量要求,合理調整生產車間(科室)、班級,做到生產會務飽滿和各生產環節緊密銜接,保證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和規定的質量、時限要求;對於技術密集型生產,要根據技術進步的需要,適當改進操作方法和設備維護制度,按照現代化的要求組織生產;對於上崗人員要嚴格考核制度,在定崗、定編、定員的基礎上,制定崗位職責、崗位規範、上崗標準,通過考試考核、進行平等競爭、雙向選擇、擇優上崗,簽訂崗位合同,實行崗位合同化管理,為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打下基礎。對暫時不具備實行優化勞動組合的企業,要通過整頓領導班子,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勞動紀律、加強職工隊伍建設,促進生產發展,為實行優化勞動組合創造條件。

郵電企業進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點,要儘量與地方政府的試點工作安排同步進行,納入地方政府的試點規劃。一九九二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電管理局和各總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到二個基層企業進行試點,具體試點工作按照勞動部《關於擴大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要堅持配套改革

勞動制度改革與勞動計劃管理體制改革、人事、工資、保險制度改革有着密切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的,因此,只有在進行勞動制度改革的同時,進行勞動計劃管理體制和人事、工資、保險制度改革,勞動制度改革才能得到鞏固和發展。有關勞動計劃管理體制和人事、保險制度的改革按照國家和郵電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工資制度改革在郵電企業崗位技能工資制方案未出台以前,可在執行郵電部統一的工資制度、標準和工資計劃的前提下,進行搞活企業內部分配製度的改革。在可以量化的工種中試行計件工資制,實行工資獎金捆綁浮動,作到個人收入能高能低。

(四)要妥善安置富餘人員

企業實行優化勞動組合、全員勞動合同制試點以後,出現的富餘人員必須從原崗位上撤下來,進行妥善安置,以保證企業穩定、社會安定和改革的順利進行。對於富餘人員的安置要按照“企業內部消化為主,社會調劑為輔”的原則,由企業通過廣開生產門路、發展多種經營、舉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進行轉崗培訓、實行企業內待業、退養和提前退休、調出企業或自謀職業等多種形式進行安置。

深化郵電企業勞動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的工作,又涉及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必須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進行認真的安排和佈置,把勞動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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