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規定哪種病可以請長病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K

一、根據勞動法規定哪種病可以請長病假?

根據勞動法規定哪種病可以請長病假?

根據勞動法規定沒有確切的某一種病可以請長病假,能夠説,如果醫生所建議休息的時間是長於6個月的話,那麼就屬於長期的病假,所以這主要是根據勞動者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來進行一個判斷的,當然也需要符合公司當中關於請病假的規定。

病休是我國對於員工病假薪資有醫療期的規定,傷病是可以享受醫療期待遇的。醫療期按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第一年為三個月,以後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醫療期。醫療期內除非員工過錯,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這是對於員工傷病的保護。 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稱為“短期病假”,超過六個月的稱為“長期病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二、病假休假時間有哪些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短期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相關規定,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在當代社會,有一些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他想要偷懶就會請病假,但是現在請病假的條件和手續都非常的嚴苛,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明,畢竟帶薪休病假的話,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實際上是會造成一定的損失的,所以這方面一定要規制嚴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