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請假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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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請假條怎麼寫

產假請假條怎麼寫

產假,是每個女性員工在產期的前後,享有的休假的待遇。一般來説從女性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的兩個半月以內都可以休產假,而晚婚晚育者甚至可前後延長至四個月月,通常情況下女性員工所享受的產假不能少於九十天。而且在其休產假的期間,該女性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降低其工資,或者是辭退以及其他方式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休產假是她們的合法權益。

如果需要休產假的女員工所在的單位有統一格式的請假單,那麼女員工可以按照公司的請假單格式寫,在請假單上面,寫清楚自己的姓名、職務、所在的部門、需要請假的類型以及期限等等,在簽名之後便可交給公司相關部門。

如果公司沒有指定統一格式的請假單,那麼女員工可以手寫或者是打印一份產假請假單,在請假單上可以寫清楚本人的預產期在哪一段時間,在經過醫生的建議之下,決定在哪一段時間待產,所以需要從何年何月何日開始請假,請假具體天數,最後寫上申請人和申請的具體時間等信息即可。

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一般女性員工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在其生產之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如果在生產中遇到難產的情況,可以增加十五天的產假;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話,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則可以多增加十五天的產假;如果女性在懷孕還沒有滿四個月的時候便已經流產的話,可以享受十五天的產假;如果是在懷孕四個月之後流產的,可以享受四十二天的產假;關於晚育的產假,各個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可按各地區的具體規定來。

除了以上的假期,女性在懷孕期間必須享受的假還包括:在女員工妊娠期間,定期到各大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必要的產前檢查所需要的時間,也應該要算作是勞動時間,企業不可以將其時間登記為病假和缺勤等情況,以此來侵害女員工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在女員工懷孕七個月以上之後,每天享有在工間休息一個小時的權利,此段時間也應該是要作勞動時間的,而且不能給其安排夜班的勞動;此外,在女性生育之後,還想有一定的授乳時間,在嬰兒一週歲之前,女員工每天有兩次的授乳時間,每一次都有三十分鐘,也可以合在一起來使用。

在必須修的假期之外,這些假也可以請:產前假:女員工在懷孕七個月之後後,如果説工作方面許可,經過本人的申請之後,單位給予了批准的,可以請產前兩個半月的假。其中部分屬於地方性法規裏面規定了的必須給假的情況,用人單位必須要對其休假申請予以批准。

1.產前假:這個假是每個女性員工必須享有的,在自己懷孕七個月之後,經過了工作上的許可,在自己的申請下,公司批准過後,就可以享受自己產前兩個半月的假。如果女性員工出現了各地的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出必須給予其假期的情況的話,那麼單位也是應該要批准其休假的。比如部分城市規定的女性員工有嚴重的妊娠綜合徵等影響正常生育的情況,在本人提出申請之後,單位應該要批准其休假。

2.如果女員工在生育之後,出現了困難,並且單位也允許的前提下,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請,在其單位批准之後,可以享受六個半月的哺乳假。

3.在醫生開具了相關的證明的,女性可以向用人的單位申請保胎假,在保胎期間待遇是按照病假來計算。

《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每個地區關於女性員工生育的假的規定都各不相同,女員工在請假之前可以先把當地的產假規定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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