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的醫療期的時間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事實上多數的員工都根本不會在請病假的這件事情上撒謊的,反而多的都是那些為了完成當前的業績而堅持帶病在崗的這種情形,況且為了卡住泡病假的這種情況,專門對醫院開病假條也有了立法監督。與此同時,個人覺得職工還是有必要全面的瞭解一下勞動合同法的醫療期,規定的從三個月到24個月不等,醫療期和工作年限是緊密相連的。

勞動合同法的醫療期的時間是多久

一、勞動合同法的醫療期的時間是多久?

1、醫療期的期限

對於醫療期期限,根據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醫療期的計算方法

根據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4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麼該職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他依此類推。需要指出的是,在計算醫療期時不同醫療期週期內的病假不能合併計算。

二、醫療期的待遇如何?

根據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5條規定,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 ,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 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能夠清晰的感覺到醫療期的時間長短不是簡單的能夠一概而論的,在此期間就知道了工齡的長短是會影響到醫療期的,比如説工齡在五年以上的,可以有連續六個月的病假,但需要連續休息這麼久的,除非是有什麼重大的疾病。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