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如何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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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大學畢業生如何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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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如何防範入職詐騙


1、正規的用人單位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如果畢業生遇到以各種名義先收取費用的,要儘量迴避。通常這類公司以低標準招人為公司幹活,且存在各種不規範用工行為。

2、畢業生求職前要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有所瞭解,可以提前通過網絡查詢,或去相關服務中心諮詢,做到心中有數,以免無功而返。

3、首先應當確認單位是否真的發佈了招聘信息,驗證微信賬號的真偽。求職時,最好不要在微博、微信等平台透露銀行卡號等個人重要信息。遇到未給出詳細崗位、卻許諾以高薪的微信招聘,一定要加以防範。

4、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只有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此外,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與勞動者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雙方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開始,由用工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一旦勞動關係建立,用人單位就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對於初入社會的大學畢業生來説,社會經驗匱乏,很容易上當受騙,因此在找工作的過程中要時刻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警惕和防範意識。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同樣,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也規定不得以欺詐方式訂立勞動合同,如果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手段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無效的。

目前出現的部分不法中介、公司和機構,發佈虛假的招聘公告,以較高的工資待遇誘導求職者,從而騙取各種名目的保證金、押金、保險費,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了欺詐。同時,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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