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上班猝死算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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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法律規定上班猝死算工傷嗎?

根據法律規定上班猝死算工傷嗎?

根據法律規定上班猝死算工傷的,根據法律規定上班猝死算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猝死應當是突發性疾病,應當屬於工傷。

二、疾病死亡工傷認定如何進行?

根據《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不作工傷處理的覆函》(勞辦發[1994]177號)的規定,蔡某系工作時間發病,如果不存在加班加點突擊任務,則不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如果本案發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375號)的規定,應當視為工傷。現將《工傷保險條例》的主要內容作一簡要的介紹。

《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為工傷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在該條例實施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該條例執行。

(一)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這裏的企業應當理解為無論何種所有制性質、無論規模大小,凡是已經工商登記註冊的企業,都應參加工傷保險;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鑑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應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職工(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人員)本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認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傷害。分為應當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和不得認定為工傷三種情況。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指國家列入職業病名單中的疾病);

(5) 因工作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上下班途中是需要格外的注意安全問題的,因為上下班途中的話,交通方面擁堵,切記不能夠因為趕時間而造成速度非常的快。除此之外的話,在工作期間的話,也是需要注意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雖然説突發疾病猝死,可以認定成為工傷,但是生命已經不存在了,所有的賠償都將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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