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事故報不報工傷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報工傷和不報工傷的區別在於能否獲得工傷保險理賠。報工傷的優點是日後單位如果不賠償了可以依據工傷鑑定的結果向單位索賠,如果沒有報工傷的話,以後所發生的治療或者有關費用就很難向公司索賠。發生了工傷應當主動的到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工傷申報。如果單位不想報的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以個人身份向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

發生工傷事故報不報工傷有什麼區別?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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