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級工傷復發治療單位是否給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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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級工傷復發治療單位是否給護理費?

6級工傷復發治療單位是否給護理費?

必須支付護理費的。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這是評殘標準分級必須有的內容。該“標準”的生活自理範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

( 1)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

( 2)護理依賴的程度分為三級:

( 3)完全護理依賴,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均需護理者。

( 4)大部分護理依賴,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三項需要護理者。

( 5)部分護理依賴,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復發還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如果參保單位的工傷員工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仍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員工工傷復發後,在得到工傷保險機構的確認後,享受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員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綜上所述,員工受到工傷之後,單位是需要給相應的撫卹金、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記憶相應的護理費的,但這些賠償金的金額可以雙方進行協商決定,若是雙方協商不成的,那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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