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定級規定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最新工傷定級規定內容是什麼?

工傷定級規定內容是什麼?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對於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鑑定原則和分級標準有着詳細的標準,下面簡單介紹下傷殘等級的分級標準。

依據工傷致殘者於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對未列出的個別傷殘情況,參照本標準中相應定級原則進行等級評定。

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二、工傷應該去哪裏鑑定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在當代的社會,工傷認定對於勞動者來説非常的重要,因為只有工傷認定完畢之後,才能夠確定是否能夠獲得工傷賠償,除此之外,還包括有工傷等級的劃分,劃分完畢之後就可以確定最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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