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員工工傷需要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單位給員工工傷需要賠償嗎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員工工傷傷殘需要單位賠償嗎

員工工傷無傷殘等級,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住院期間的陪護費用以及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賠償是主動找公司嗎

依據《社會保險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工傷發生的費用,一部分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部分為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則工傷賠償應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決。

工傷賠償程序:

1、如果已經繳納過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後則由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認定工傷之後,發生傷殘的由勞動部門指定的機構作傷殘鑑定,按照鑑定等級,計算殘疾補助金,另外誤工費、醫療費由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部門所屬的社保機構會將錢發下的。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話,這個情況,單位一般不會申請工傷認定的,這個時候,員工一般要自己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之後的程序跟上面的一樣,只是到時錢由單位出。

3、與所在單位協商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程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6、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站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