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工地突發疾病死亡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在建築工地突發疾病死亡怎麼處理?

一、在建築工地突發疾病死亡怎麼處理

可認定未工傷,用人單位補助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的20倍,建築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的情況,家屬可申請工傷認定,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發放;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發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二、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什麼資料

1、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三、申報工傷的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在建築工地突發疾病死亡可享受工傷一次性賠償待遇,家屬需要憑藉死亡證明去用人單位要求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分為一次性補償、撫卹金和喪葬費,賠償款通常是一次支付,如果在賠償金上有爭議,家屬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