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 老闆不簽字蓋章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8.41K

工傷認定 老闆不簽字蓋章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 老闆不簽字蓋章怎麼辦?

1、工傷申請表上老闆再三推脱不簽字蓋章並不影響工傷認定的。

2、法律依據《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29號)第五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老闆不簽字的目的就是不想對當前職工的安全事故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而工傷認定恰恰就是要給職工申請工傷賠償提供最關鍵的證據的,公司的態度和工傷認定部門之間的工作根本就不衝突,因為也並不是只有公司才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而且,整個申請工傷認定的過程中公司只能舉證並無權參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