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工傷認定辦法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上下班工傷認定辦法條件是什麼?

一、上下班工傷認定辦法條件是什麼?

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法律規定從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不能認定為工傷。新規定明顯放寬了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範圍,但是仍然保留了一個重要的實質性條件,即必須是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如果從業人員在上下班途中是受到非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或者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傷的,那就不能認定為工傷。

二、上下班受傷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三、對工傷認定不服怎麼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2、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3、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4、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綜上所述,一般來説,工傷事故都是發生在工作場所的安全事故。而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可能受傷住院,如果其被機動車撞傷,一樣可以申請工傷認定,這是唯一條件。也就是説職工上下班自己摔倒受傷或者被自行車撞傷的,不能申請工傷,這不在工傷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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