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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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生活中工傷事故經常發生,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要申請工傷認定,對於工傷認定訴訟時效又是多久呢?對於這些問題,下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勞動者一定不能驚慌,要選擇正確的方法處理工傷事故,以便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6、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7、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9、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因此,受傷職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否則就過了時效。

工傷認定的時效是多久?對於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勞動者要收集好相關的材料和證據,然後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過程説簡單也簡單,説複雜也很複雜,因此,勞動者要格外謹慎且有耐心。此時,如果材料不全,工傷認定的結果則很可能對自己不利。因此,為了能夠順利認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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