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工傷認定是什麼部門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負責工傷認定是什麼部門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不管是自己不小心還是因為同事不小心,如果造成了人身損害的話,此時其實可以嘗試申請一下工傷認定,看是否會構成工傷。按照規定負責工傷認定的是專門的部門,那到底工傷認定是什麼部門負責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負責工傷認定是什麼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 》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説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 ,屬於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 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工傷職工和所在企業的利益。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要件有哪些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四個要件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主觀過錯等。

1、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

(1)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

(2)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 :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

(1)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

(2)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隻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過錯: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 。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不管是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還是做工傷鑑定,其實都是有專門的部門負責的,如果受傷職工隨意找一個機構進行認定或者鑑定的話,很有可能導致最終做出的認定結果或者鑑定結果不受採納,這對申請工傷賠償也是很不利的。具體工傷認定是什麼部門負責,通常是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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