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以工傷認定為前提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7W

工傷待遇以工傷認定為前提的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普通老百姓,如果發生工傷的話,那麼低時間會進行工傷傷殘等級的鑑定。鑑定完畢之後才會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因此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説,他們是對於這個順序比較困惑的。比如説他們想了解。工傷待遇以工傷認定為前提的規定是什麼?

一、工傷待遇以工傷認定為前提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工傷待遇,他是以工傷認定為前提的。

二、員工的工傷待遇是公司申請麼?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用人單位必須在該職工受傷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該職工申請,否則,將不會承擔相應的賠償。如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個人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情況符合工傷條件,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單位未給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實際上,由於工傷首先要確定確實是屬於工作性的傷害,只有這樣才需要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工傷的認定他是工傷待遇的一個前置的環節,當然有什麼不懂還可以諮詢當地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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