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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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屬於工傷?

返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屬於工傷?

返崗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傷,只有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是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另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之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傷害,不屬於工傷。

二、工傷證據的調查核實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⑵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⑶調查核實時,依法行使職權並履行法定保密義務

⑷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⑸.舉證責任:

①原則上,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否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②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近期受疫情的影響,員工可以在返崗的途中感染了病毒導致生病,相關情況是可以按照工傷認定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地方政府根據疫情防控的具體情況,也制定了相關政策依據,對於不適用於工傷的員工也是可以享受到相關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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