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間的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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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間的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現在很多公司職工經常要出差,去洽談業務等。在出差的時候,如果遭遇交通事故,本人沒有責任的,則應該屬於工傷。職工應當儘快的申請工傷認定,只有拿到工傷認定書後,職工才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那麼,出差期間的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一、出差期間的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工傷認定發生糾紛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説明。《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綜上所述,職工在出差期間,遇到事故的,也屬於工傷範疇。按照有關規定,出差期間的工傷認定時效最長是一年,如果通過單位做工傷認定的話,時效為一個月。職工申請工傷認定,要準備好申請書、診斷證明、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如果工傷認定機構不受理的話,職工可以提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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