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工傷認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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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工傷認定爭議?

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可以説是做好事故處理的第一步,其中出現當事人對認定結果不服的情況也是有的,而此時也很容易產生爭議。那對於當事人而言,一般該如何解決工傷認定爭議?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如何解決工傷認定爭議?

現行認定工傷的法律和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和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問題解答》等規定,負責監督執行政策的是名級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的。因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問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處理的,當事人對其認定結論不服時,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條件,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並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委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進行認定,然後依據認定結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傷殘鑑定發生爭議如何處理?

職工被認定工傷後,因要求進行傷殘登記和護理依賴程度鑑定的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受理後,先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委託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然後依據鑑定結論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誰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羣眾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在對工傷認定爭議進行處理之前,要先知道究竟這個爭議是圍繞什麼產生的,針對不同的情況採取的恰當措施不一樣。但對於當事人而言,此時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需要幫助的話,還可以聘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你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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