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家人代辦可以嗎 - 不是本人要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工傷認定家人代辦可以嗎,不是本人要什麼材料

如果在工作的過程當中發生了意外事故的話,一般來説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這就可以通過工傷保險報銷一部分的醫療費用以及獲得一些補助等等,當然如果想要申請工傷保險的話,那麼就一定要先進行工傷認定才行,下面給大家説説工傷認定家人代辦可以嗎,不是本人要什麼材料?

一、工傷認定家人代辦可以嗎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究竟應該怎麼申報工傷? 個人或者其親屬是否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答:由用人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申報,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個人或者其近親屬也可以申報。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三)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企業未依照條例的規定為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協助辦理。

二、不是本人要什麼材料

辦理工傷認定不是本人,需要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提供如下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辦法》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畢竟一些受傷比較嚴重行動不便或者是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這個時候是不能要求受害人本人到相關的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這個時候的工傷認定只能是由代理人進行代為申請然後再由代理人代為申請工傷保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