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可以打110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一、拖欠工資可以打110嗎?

拖欠工資可以打110嗎?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麼用。

1、報警沒用,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加付賠償金。

二、不發工資怎麼辦?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或者是單位給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同時也規定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者遲遲不發工資,首先應該考慮向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成功之後通過正規的渠道發放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功的話,才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利用法律拿回自己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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