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公司降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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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懷孕期間公司降工資怎麼辦

懷孕期間公司降工資怎麼辦

首先要明確,在婦女勞動者懷孕期間降薪是不合法的行為。

根據《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第41條中規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員。《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4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由此可見,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進行降薪。

二、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變相損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忽視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孕期的女職工是勞動弱勢羣體,一旦面臨降薪,由於擔心產後復工問題而往往不願意與單位“較真”。但法律是站在勞動者這一邊的,婦女勞動者可以在當時收集證據,產後恢復精力後通過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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