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仲裁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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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仲裁時效是多久

在拖欠工資的解決途徑當中,有一種是申請勞動仲裁。與提起勞動訴訟一樣,此時申請人需要注意時效問題。至於拖欠工資仲裁時效是多久,相信很多勞動者都想了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作介紹吧。

拖欠工資仲裁時效是多久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原則上,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現實中,一些勞動者由於害怕失去飯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也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因此,法律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在時效方面又做出了特殊規定。該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諺有云,法律不保護沉睡的權利。從時效制度的本質進行考慮,時效制度設立的目的就在於促進法律關係的穩定,即當事人所享有的訴權隨着一定時間的經過,消亡或使相對方當事人取得消滅訴權的抗辯權。所以,民法通則規定的最長權利保護期為二十年。

隨着該法的實施,有關時效的追索限制問題會日漸明朗。即使有關規定或解釋不能儘快出台,在相關仲裁或司法程序中也會通過舉證責任分配等具體程序的處理,將有關勞動報酬的追索期限限制在一個合理期間內。

從上文的內容當中我們可以知道,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但要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工資報酬方面的爭議的,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就不受一年時效的限制。更多勞動仲裁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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