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辦公2021年疫情工資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一、在家辦公疫情工資怎麼算?

在家辦公2021年疫情工資怎麼算

單位有權要求有感染風險的職工居家隔離,通過網上辦公等形式提供勞動,或者就居家隔離而無需提供勞動。這種情況嚴格上來講,屬於單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協商工資待遇,如協商不成的,應該按正常的工資支付。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用人單位未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春節假期休假的,加班費按1月25日至27日三個法定節假日勞動報酬的300%支付。其他春節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能補休的,按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費。 延期復工屬於停工期,而不是春節假期。對於依法停工的企業,職工在此期間基於政府的緊急措施而無需提供勞動給付義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停產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二、患者確定醫療期後,如何確定病休時間?

根據《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四條之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為疫情的影響而在家辦公的,用人單位同樣也需要支付勞動者的報酬,而對於支付的標準就要結合勞動者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給予,是屬於加班的就會按加班的工資來進行計算,其餘的時間就會按正常的工資來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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