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舉報投訴
對於單位不發工資的行為,很顯然嚴重損害到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此時作為勞動者要捍衞自己的權益,其實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那一般遇到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舉報投訴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舉報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較經濟的做法:
1、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他們來調查。
2、如果他們不來調查的話,就向勞動局申訴,寫出書面材料。
3、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仲裁。
4、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維權中需注意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三:相關法律條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追討工資的方法其實還是比較多的,有的人可能就不曉得應該作何選擇了,其實這樣的情況下最好就是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選擇恰當的方式,因為不是每一種方式對當事人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