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辭職能拿到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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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突然辭職能拿到工資嗎

員工突然辭職能拿到工資嗎

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但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的應賠償損失。

自動離職,指勞動者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或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或不辭而別;或因受優厚待遇誘惑而擅自“跳槽”等。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自動離職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僅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而且應當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其他情形,勞動者自動離職,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8條規定,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工資是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出勤結清工資。結清工資和賠償損失應當分別計算、合併結算。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突然離職一般情況下是有工資的,但是有關的當事人要需要進行申請,因為自己的工資結算是公司的規章制度上的規定,如果自己不能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就會導致自己的有效工資無法得到滿足,但是具體的處理有關的企業會給出合理的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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