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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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一般是單位招用的正式的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相應的給他們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臨時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
臨時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1、保險。合同工有,臨時工沒有。
2、工資:合同工高,臨時工説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臨時工多數沒有。
總的來説,正式工和臨時工都是合同制的,區別是正式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會有五險一金,工資較高,福利待遇較好;臨時工簽訂勞務合同,公司只發工資,五險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勞務公司負責(相當於包工頭)。區別就是正式工工作穩定工資較高福利優厚,臨時工工作不穩定工資較低福利幾乎沒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説明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臨時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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