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賠償法律保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一、未籤勞動合同賠償法律保護嗎

未籤勞動合同賠償法律保護嗎

未籤勞動合同賠償是受法律保護的,對於全日制用工,員工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的施行對原來的勞動用工制度將產生一些重大的轉變。企業要及時轉變用工觀念、理順勞動用工制度,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在過去的企業用工中,經常存在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雖然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長期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還是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好,以免引起混淆。

二、沒簽勞動合同只簽了補充協議合法嗎

不合法。雙方補充簽訂的協議,屬於雙方的私人行為,原則上不具備法律效力。或者説,充其量只能作為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當事人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在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供基本證據證明自己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工牌、上班打卡記錄、二位以上的同事證明、當事人代表公司對外是否簽訂過合同等;當事人工資及補助標準屬於公司掌握管理的,應由公司提供,否則,由公司承擔不利後果;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張二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是屬於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需要依照法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補償。但如果勞動者已經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話,那麼就會視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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