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備案嗎 - 怎麼處理?
一、勞動合同未備案嗎,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合同勞資雙方各執一份,但如果是集體合同沒有備案的,勞動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二、集體勞動合同備案的程序是什麼?
集體勞動合同備案程序:
集體勞動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在7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辦理程序如下:
1、收到報送的集體合同及有關材料後,進行編號、登記並及時告知報送的單位受到時間;
2、對代表資格、簽訂程序等進行初審;
3、對集體勞動合同提出審核意見,並回複用 集體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在7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集體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企業所有制性質;
2、企業職工人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工會法人證明材料;
5、雙方首席代表、協商代表或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
6、職工一方代表、勞動合同書複印件;
7、協商情況及集體合同條款徵求職工意見的記錄;
8、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的決議;
9、集體勞動合同條款説明。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合同勞資雙方各執一份,但如果是集體合同沒有備案的,勞動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糾正。勞動合同可以有效證明勞資雙方的法律關係,出現勞動糾紛的時候,可以按勞動合同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