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簽了勞動合同考國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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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簽了勞動合同考國企嗎?

員工簽了勞動合同考國企嗎?

需要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後再到國企去應聘。國企簽訂勞動合同時,由人事專員按以下流程進行:

1、審查新員工的主體資格

(1)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核實個人資料的準確性,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2)查驗新入職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前要求其提供與前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保留原件;

(3)對於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畢業前可以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2、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

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新員工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簽訂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4、發放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製作《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製作員工名冊。

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麼?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簽了勞動合同之後也可以報考國企,但是在入職之前必須先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判斷單位是否是合法的企業,其次要弄清楚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的時間以及地點,工作的試用期。還要注意員工的工資報酬,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清楚,不能口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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