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無勞動合同卻領工資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可以的。

股東無勞動合同卻領工資可以嗎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於不在投資公司就職的、也就是通過分紅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簽定勞動合同,而對於在公司就職、領取工資收入的,就要在入職一月內簽定勞動合同;當然在絕對信任主要投資方的情況下,也可以口頭約定的方式替代勞動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直接給股東發現金或者分發其他財產時,這種情況應當視作是向股東發放股利,這個必須是税後,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股東還需要繳納個税。

作為公司股東不必然與普通勞動者有區別。現在眾多公司實施各種股權激勵計劃,甚至實施全員持股計劃,排除了虛擬股激勵外,還是有員工通過自己的工作和勤奮成為公司的股東。這類員工股東儘管享有分紅權、表決權等股東該享有的權利,但依然是公司一名員工,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並沒有因為成為股東,免除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約束。如果公司侵犯了股東作為員工應享有的勞動法保護的權益,看不出為什麼僅僅因為是股東,就應該區別對待。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從法律條文看,“勞動者”並沒有排除任何人,應該理解包括作為股東的員工。

當然如果身為股東,大權在握,管理公司一切的經營運作,則另當別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是公司的股東,也是公司的員工,這個時候股東還具有一定的職權那麼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就並不是非常重要了,如果股東在公司工作的時間超過一年的話,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可以主張雙倍賠償。

只有是在公司工作的股東才需要和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但其實很多的股東都是不在公司裏面進行工作的。他們所領取的工資也就是公司盈利所帶來的紅利,這個時候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也是可以領取自己的分紅的,所以不是違法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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