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辭工要多長時間結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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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辭工要多長時間結清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本身就是對勞動者利益的一種侵犯,另外也無法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這樣的情況下造成勞動者辭工的比較多,而在辭工的時候自然需要對工資進行結算。一般沒有勞動合同辭工要多長時間結清工資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沒有勞動合同辭工要多長時間結清工資

沒有籤合同,那麼勞動者辭職,必須在離職當天結清工資,不然,反映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月工資。另外,未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勞動法。

二、結算工資時需要注意什麼?

須扣除以下項目:

(1) 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 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 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如需扣除費用大於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後才予辦理手續。

三、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於工資報酬的結算,其實與是否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多大的關係。即使此時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但畢竟勞動者是提供了實際勞動,那麼用人單位就應當根據實際工作的天數,按照之前約定的工資來進行計算支付。但要説到沒有勞動合同辭工要多長時間結清工資的話,則一般就是在辦理離職手續的當天結清。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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