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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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簽勞動合同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這種情況不應該被用人單位剋扣工資;因為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對損失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發生了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收集證據?

第一,不要等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於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

通常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憑證包括:

①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③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④考勤記錄;

⑤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時,要掌握取證的實務技巧,並且在取證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打草驚蛇。

綜合上面所説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隨時的辭職,但前提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還需要辦理好交接的工作,這樣才能算是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為,如果用人單位已扣了勞動者工資,是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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