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時間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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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時間要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時間要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正常的話5個工作日就行,備案不是必須的,這是用工方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不備案,也不影響合法勞動合同的效力,產生不利後果由用工方承擔。當然,如果你是一個由責任心的勞動者,最好及時提醒用工方儘快備案。

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提供的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註銷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註銷手續。 用人單位登記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在實際經營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通過用工備案,將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這不僅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為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證,從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現分為普通勞動合同文本、餐飲業、建築業、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單位選擇相應文本),合同書須勞動者本人簽字按手印,勞動合同內容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2、《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備案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如有多頁,每頁均需蓋章,備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授權委託書》一份

4、與本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可在A4紙上排列複印)

5、初次備案的單位須辦理立户手續(在本窗口辦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門口打印社購買或者自行打印。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在解除了合同之後一般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是要到勞動部進行備案的,而備案也是必須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相關部門才會進行受理,所以,要懂得如何更好的來何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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