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丟了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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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丟了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丟了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丟了公司不發工資應當通過投訴舉報或者是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保留電子照片等證據,或者提供工作證,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

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裏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當事人的勞動訴訟請求的時間期限計算週期是多久?

當事人的訴訟時效期限為曉得了或者該曉得當事人的權利利益受到侵害的時間開始計算,但當事人的權利利益受到侵害的時間起超20年的法院不會受理,如果有特殊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的期限,在超過訴訟期限後自願履行的,不受到訴訟期限的限制。

當事人訴訟的期限為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時,雙方的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勞動義務時中斷,從中斷的時間起,訴訟時間期限重新計算。按規定小時計算期限的,從規定開始的時間開始計算。按規定以年月日計算期限的,規定開始的當天不列入計算範圍,從下一天開始計算週期。如果期間的最後一天是雙休日或者其他的國家法律規定的休假日的情況,以國家休假日後的一天為最後一天,最後一天的期限截止時間為24點,如果有業務時間限制的,以停止辦理業務的時間為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是一種非常充分的保障,但是如果丟失了勞動合同文本的話,用人單位又不發放工資,這個時候可以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或者是到法院來提起訴訟,這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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