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2個勞動合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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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時2個勞動合同可以嗎?

同時2個勞動合同可以嗎?

同時簽訂2個勞動合同顯然是不可以的,法律明確規定,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同時存在兩份勞動合同,員工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實際中,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的後果:

1、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按規定,員工有以下情況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後拒不改正;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員工對新籤的公司以欺詐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新籤的公司也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有權主張經濟損失賠償

員工先後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給公司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的,那麼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看,可以主張經濟損失賠償。

並且,公司主張員工賠償時,賠償數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

二、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一)明確工作內容

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二)書面約定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 有沒有獎金 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 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三)明確試用期

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四)明確約定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五)明確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

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製革、製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六)社會保險約定

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説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提醒勞動者:對於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於有了保障。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與兩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且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並在簽訂勞動合同後,根據合同中有關條款來履行個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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